沃爾瑪電商戰(zhàn)略迷途:敵人是自己
“雙十一”,、“黑五”等年終大促來臨前,,亞馬遜推出了中國版Prime會員服務,,而另一美國零售巨頭沃爾瑪今年能給中國消費者留下印象的事件大概就是賣一號店,,增持京東股份。作為世界零售之王,,沃爾瑪在電商上的作為為什么就乏善可陳了呢?
2015年7月24日,,亞馬遜市值突破2500億美元,,首次超越沃爾瑪,。如今,,亞馬遜的市值接近4000億美元,僅次于蘋果,、谷歌和微軟,,位列全球第四;而沃爾瑪則在過去一年止步不前,市值微跌至2100億美元附近,。
雖然從營收這項硬指標來看,,沃爾瑪的規(guī)模仍然是亞馬遜的四倍多,,但市值反映的是一種動態(tài)的主觀意見,這幾年它極力想表達的觀點是——相比沃爾瑪,,市場更看好亞馬遜!
看好的理由有很多,,很多人說亞馬遜已經不是一家零售公司,它還有云計算,、媒體業(yè)務,、硬件設備,甚至開始向人工智能進軍,,但事實上,,亞馬遜從來就沒把自己局限為一個零售商,。創(chuàng)始人杰夫·貝佐斯(Jeff Bezos)從一開始就把亞馬遜定位為一家技術公司,,只是碰巧先從零售切入而已。但有一點毋庸置疑,,電子商務依然是今天亞馬遜的絕對支柱(2015財年,,營收貢獻超過70%)。所以問題來了:為什么亞馬遜能把電商做得風生水起,,而不是沃爾瑪?
兩個世界
在輿論視野中,,沃爾瑪一直存在兩個世界:一個是以大賣場、山姆會員店和購物中心為主的線下零售實體,,這是人們一直以來認識的那個世界零售之王沃爾瑪;另一個是自上世紀90年代,,更多地被亞馬遜、eBay,,包括后來來自中國的京東,、1號店等一批以電商起家的互聯網公司投射出來的“電商沃爾瑪”。這是截然不同的兩個世界,。
人們熟知的沃爾瑪,,盡管去年創(chuàng)下了自1980年以來的首個年度銷售負增長,但它依然是一家無比優(yōu)秀的零售公司——連續(xù)六年營收突破4000億美元,,超過蘋果,、谷歌和微軟的營收總和。如果換算成GDP,,沃爾瑪位列全球第27大經濟體;同時創(chuàng)造了超過200萬個就業(yè)機會,,是僅次于美國國防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全球第三大雇主。
然而,,“電商沃爾瑪”卻乏善可陳,。2015年,沃爾瑪電商交易額只占總收入的3%,,考慮到沃爾瑪自2000年就開始觸網,,從占比來看,,運營十幾年的成績幾乎是一個可以抹去的零頭。即便認真地把這3%對應的130億美元拿出來比一比,,結果同樣令人大失所望,。從量級上看,它不足亞馬遜的五分之一,,勉強達到亞馬遜在2007年的規(guī)模,。零售咨詢公司Conlumino今年年初的數據顯示,亞馬遜目前已占據美國網絡零售市場23.7%的份額,,而沃爾瑪只有可憐的2.5%,。而跟同樣觸網的美國零售同行相比,沃爾瑪的電商業(yè)務占比也是最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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