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直投快遞柜成潛規(guī)則,,郵政部門該“亮劍”
昨天上午,,我送完小孩上學回到住處,,正準備補覺的時候,聽到了門禁電話的響聲,。對方是一名快遞“小哥”,。他讓我下樓去取網(wǎng)購的書架。我問:你不能送上門嗎,?對方回答:你沒看我運了多少東西,?
和以往一樣,快遞員送到樓下的包裹,,還是讓我從八樓走到一樓去取,。我能理解快遞員工作的辛苦,但不能接受他們指定取件地點的做法,。除了指定我到樓下去取,,我碰到更多的情況還是快遞員把包裹直接投入快遞柜,然后發(fā)過來一條包含快遞柜位置和取件碼,、卻沒有快遞員姓名和電話號碼的短信,。
我在一個微信聊天群里,問群友有沒有碰到過被快遞員指定取件地點的事,,結果令我大開眼界,。有一名群友因在外地無法及時取件,竟被快遞員連續(xù)五次將包裹直接投進快遞柜,;有一名群友不愿下樓取件,,快遞員竟說她“嬌氣”,并給出“解決方案”——把包裹放到樓下商店,,讓她自己花一元錢去取,。
分析起來,把包裹直投快遞柜,,和讓用戶下樓取包裹,,本質上是一回事:要求用戶去快遞員指定的地點取包裹。用戶沒有發(fā)言權,,只有接受對方要求的份,,哪里像是在接受快遞服務,?說是在接受快遞員的命令還差不多!
指定地點取件,,可謂是弊端叢生,。這種單向支配的“服務模式”,不僅讓一般的用戶多跑腿,,更給老弱病殘造成極大不便,。尤其是包裹直投快遞柜,一旦出現(xiàn)物品損壞或商品質量問題,,用戶因為既無法拒簽,,又不能馬上和快遞員見面,想退換貨也得多費事,;而且,,有些很少看短信的人,有時候連包裹已放進快遞柜也不知道,,由此造成“快遞”變“慢遞”,、物品變質等問題。
讓用戶到指定地點取件的問題,,責任并不全在快遞員,。有的快遞公司網(wǎng)點,默許員工把包裹直接投進快遞柜,;有的快遞公司為了搶奪市場推出“低價策略”,,壓低快遞收費,造成最后運送環(huán)節(jié)派件費畸低,、快遞員“重送件數(shù)量輕服務質量”,;許多快遞公司使用攬投車輛,但車輛卻不符合《郵政業(yè)安全生產設備配置規(guī)范》提出的封閉車廂要求,,造成快遞員擔心包裹失竊從而不愿送件上門,。
盡管快遞公司一方讓用戶到指定地點取件的問題有其客觀原因,但最終不能讓用戶利益受損,。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規(guī)定:“經營快遞業(yè)務的企業(yè)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這個規(guī)定符合契約精神,,因為用戶事先已經和快遞公司簽訂了包含派件地址的契約??爝f公司一方不能通過將快遞柜變成“偷懶神器”等方法,,違反契約規(guī)定并讓用戶“背鍋”。
《快遞暫行條例》剛剛施行之時,,國內媒體紛紛進行解讀,,直指今后包裹直投快遞柜屬違規(guī)行為,,并稱用戶可對這種行為投訴。從《快遞暫行條例》施行一個月的情況來看,,這種亂象仍十分常見,,這部由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的權威性受到嚴重挑戰(zhàn),這也說明,,我國快遞行業(yè)仍未擺脫“野蠻生長”狀態(tài),。為了維護用戶權益,引導快遞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維護行政法規(guī)的權威性,,承擔郵政監(jiān)管責任的郵政部門該“出來走兩步”并“亮劍出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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