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于全面深化交通運輸改革的意見》
十一、加強全面深化交通運輸改革的組織領導
(40)各部門各單位要把思想和行動統(tǒng)一到全面深化交通運輸改革的決策部署上,緊跟中央的新論斷、新規(guī)定、新要求,正確處理局部和全局、當前和長遠的關系,正確對待利益格局調整,確保改革任務落實到位。部和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改革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加強改革的組織實施。要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實化改革任務和舉措,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間表,建立改革任務臺帳,逐項抓好落實。要加強對改革任務進展情況的督查和評估,根據(jù)內外部因素變化及時作出調整,不斷推動改革取得實效。
(41)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發(fā)揮積極性、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大膽探索,加強重大改革試點工作,以點帶面,推動交通運輸改革不斷深化。對一些暫時拿不準或不宜全面推開的改革,要選擇有代表性的地區(qū)和單位開展改革試點,形成經驗逐步推廣。要在試點實施過程中及時總結成功經驗,推動試點工作一批一批壓茬進行,梯次推進,加快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驗成果。
(42)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統(tǒng)籌協(xié)調,統(tǒng)一思想,凝聚共識,破解難題,齊心協(xié)力推進改革。要加強對改革的統(tǒng)籌推進,充分調動各方面改革的積極性,加強溝通協(xié)作,共同研究破解改革中遇到的突出困難和問題。要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廣泛凝聚共識,形成改革合力,確保改革任務順利完成,推進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
交通運輸部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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