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進場能否解微商之亂
自央視曝光微商種種弊端之后,輿論已對微商發(fā)起了多次圍剿。當然也有想借機上位者,各大微商平臺紛紛高調(diào)發(fā)表宣言以將用戶以及微商賣家引入微商平臺之中。一時間微商平臺仿佛又成了微商的救世者,但平臺真能解眼前微商之亂嗎?
微商之亂在于無序
如何定義微商,一直是電商界中的難題,狹義微商僅為在微信朋友圈中賣家的商業(yè)行為,廣義的微商則泛指在微信、微博、QQ空間等社交平臺中以曬貨形式去吸引粉絲或讀者(相當部分為朋友)進行交易的商業(yè)行為,再寬泛講凡是去傳統(tǒng)平臺電商化的交易行為基本都可稱為微商,微商多以上下級代理方式進行層層營銷以影響更多熟人。
如此不難發(fā)現(xiàn),微商最大的問題并不在賣家也不在商品,而在微商是完全去平臺化的商業(yè)行為,如走街串巷小販一般,相關(guān)部門對待此類商販的監(jiān)管是很難顧及到的。缺少平臺監(jiān)管就會無序,無序自然打亂。
而其中微商很大程度上利用熟人間的信任關(guān)系,透支熟人在社交中的信任感,各大社交平臺由微商并未帶來電商基因,相反對自身的社交核心業(yè)務傷害極大。
微商平臺能否整治行業(yè)
既然微商缺少平臺使得行業(yè)無序,如微商平臺入場是否可以彌補無平臺劣勢呢?鐵哥依然是悲觀態(tài)度。
其一,微商平臺本為偽平臺
微商作為平臺介入微商中,僅僅是作為展示或支付的介入,作為電商最為重要的流量卻仍然需要賣家向朋友圈等社交平臺中進行擴散,換句話說微商平臺僅僅是作為鏈接支持者在整個生態(tài)中存在,在流量引入方面建樹極少。即便是有平臺采取“淘寶客”式鼓勵社交轉(zhuǎn)發(fā)以拿返點的誘導引入方法,但也難以改變賣家對外界流量的向往,既然流量以及交易入口不在微商平臺之上,其自身對賣家的約束力必然是弱的,甚至即便平臺有心想從嚴管理微商,買家對平臺的認識也多停留在店長以及社交入口層面,對微商平臺不會多家留意。微商平臺何來動力去整治市場。
除此一些微商平臺也在做分銷模式,除與固定下線進行分銷之外,也承擔通過社交平臺尋找新代理的職能。
其二,微商平臺的去中心化缺乏橫縱對比
無論我們?nèi)绾沃肛焸鹘y(tǒng)電商模式的弊端,但有一點我們必須認可,即傳統(tǒng)電商的評價以及打分機制在某種程度上改變了傳統(tǒng)商業(yè)交易無征信記錄以及交易不透明的弊端,這也是中國電商能夠迅速發(fā)展的重要原因。
而微商則又是逆市場而為,單店與單品類產(chǎn)品基本屬于獨立狀態(tài),微商平臺僅提供商品展示入口,對商品橫縱向管理相對較弱,這比較適應爆款類產(chǎn)品的銷售,而對于相當部分全品類店鋪是顯然是不適合的。這也是微商多以爆款或單品面世的重要原因。在此微信服務號為主的微商形式尤為明顯,微信官方本有機會向開放訂閱號給搜狗做訂閱號精選內(nèi)容形式做服務號商品管理,可是至今未見動作。無對比,就難以激發(fā)用戶持久購買力,微商的火爆很大也是存在水分的。
哪家平臺最失敗?
關(guān)于微商平臺各家都有各家優(yōu)勢,騰訊投資口袋購物,還有干兒子京東微店,有贊也是氣勢洶洶,傳統(tǒng)微信第三方開發(fā)公司也在為服務號做類微商工作。在此為避免軟文嫌疑,鐵哥單說哪家平臺命運最為可憐。
相比其他單個體微商,鐵哥相對不看好的京東微店,原因如下。
其一,京東微店產(chǎn)權(quán)雖有靠山卻無人可依
京東微店對外雖有騰訊以及京東兩大佬背書,但事實上地位卻相當曖昧。騰訊在有微店前提下,依然領(lǐng)投口袋購物,此外還有微信小店。這也意味著騰訊對于京東微店并非是毫無保留地支持,在微信入口有限情況下,倘若口袋購物再來分一個入口,京東微店境況如何?而鐵哥在京東相關(guān)產(chǎn)品中也未見京東微店入口,目前京東微店鐵哥僅發(fā)現(xiàn)在微信的購物入口中有展示,支持京東賣家的一鍵搬家(京東對此的支持也僅限于此了)
京東微店雖有兩大佬背書,但事實上卻在兩大佬的夾縫中生存,怎能如愿?
其二,京東微店對朋友圈過分依賴
京東微店入口僅在微信中,這也意味著京東微店的流量入口僅僅是微信。其他平臺雖然也將微信朋友圈作為主要營銷平臺,但將寶全壓在朋友圈的京東微店算一個。
依賴朋友圈無非是看重了朋友圈的高流量以及用戶間的信任關(guān)系,如此更易形成購買力。但隨著朋友圈被各種營銷的帶壞,用戶對朋友圈的信任感正在逐漸降低,京東微店也正在喪失傳播的基石。
其實京東微店主攻朋友圈鐵哥也理解,即京東微店在某種程度上要承擔騰訊系收買商家的職能,朋友圈營銷火爆,社交紅利橫行于世,自然可吸引大量賣家搬至官方鼓勵的京東微店中,且還有首頁的流量支持,何樂而不為?因此,京東微店做電商是表,拉攏商家才是里。因此,鐵哥更傾向于將京東微店定義為微商版的淘寶,傳統(tǒng)電商平臺思維是明顯大于微商思維的。實在不知,如果朋友圈流量下滑之后,京東微店如何為繼?
微商作為一種新的商業(yè)形態(tài)有些許職責是完全正常的,但鐵哥不建議某些平臺將自己定位為行業(yè)救世主身份,似乎所有問題有平臺均可避免。鐵哥認為,微商的根本不在微商平臺而在傳播平臺,傳播平臺嚴格對某些違規(guī)商品進行鏈接或商品的徹底封殺才可對混亂微商行業(yè)進行有序管理。因此,微商的管理重任不在微商平臺而在微商微博這些社交平臺。
并非聳人聽聞地說,微商已到了大亂大治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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