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稱電商征稅目前時機還未到
今年4月起,北京、廣西、江蘇、上海、山東、深圳等主要沿海省市稅務部門,相繼約談轄區(qū)內的電商企業(yè)。其中,廣西桂林市國稅局開展的是稅收專項檢查,電子商務作為以往檢查從來沒有包含過的行業(yè)首次出現。
處于被保護的電商征稅傳聞一直未塵埃落定,多地稅務部門約談電商企業(yè),則把電商征稅再次搬上臺面。
約談、檢查還不算重點,上月底,一則《多地天貓店主被約談補稅》的報道直接引起了網絡賣家的集體慌亂,“補稅”使得電商全面征稅似乎一觸即發(fā)。網傳來自上海市閔行區(qū)、山東省菏澤市、廣西省桂林市等地區(qū)的天貓商家反映被要求實施補稅。
在“天貓商家被要求補繳稅款”的消息中,有網友還曾曬出一張?zhí)ь^為“上海市閔行區(qū)國家稅務局”和“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閔行區(qū)分局”的《詢問通知書》,主要內容稱相關企業(yè)有“涉稅疑點”,需要自查。電商征稅可以說是隔一段時間就會討論一次的老話題,此次因為稅務部門有實際的行動,“補稅”消息對于很多店主來說有“如臨大敵”的感覺。
微博、微信等渠道被廣泛討論,天貓也注意到了“天貓商家補稅”消息,快速發(fā)布了一則聲明,稱國稅總局從未發(fā)布對天貓商家補稅的政策或者通知,認為“補稅”謠言系電商同行刻意推廣,意圖造成商家恐慌,對天貓自身形成打擊,并稱“天貓平臺的品牌商和淘寶大賣家已經成為新的稅源,是更多稅收的創(chuàng)造者”。不過,在回應中,天貓并沒有否認一些地區(qū)的網店被地稅部門約談。
國稅總局表態(tài)支持電商
地方稅務部門開始約談電商,國家是不是馬上要對電商行業(yè)全面征稅了?
就在業(yè)內及賣家又開始討論電商征稅話題的時,本月6日,國稅總局一則意見幾乎澆滅了“電商征稅”話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堅持依法治稅更好服務經濟發(fā)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內容包括:分析電子商務、互聯網+等新興業(yè)態(tài)、新型商業(yè)模式的特點,積極探索支持其發(fā)展的稅收政策措施,特別是對處在起步階段、規(guī)模不大但發(fā)展前途廣闊、有利于大眾創(chuàng)業(yè)、萬眾創(chuàng)新的新經濟形態(tài),要嚴格落實好減半征收企業(yè)所得稅、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yè)稅等稅收扶持政策,堅決杜絕違規(guī)收稅現象。
國稅總局可能是注意到了各地對于電商的“約談”,于是要求各級稅務部門今年內不得專門統一組織針對某一新興業(yè)態(tài)、新型商業(yè)模式的全面納稅評估和稅務檢查。這樣的要求與地稅部門4月份約談檢查電商賣家的做法直接“打架”了。
業(yè)內人士認為,隨著電子商務的快速發(fā)展,線上便捷、價優(yōu)的優(yōu)勢吸引了部分線下消費力,瓜分了部分的線下市場,原有的線下繳稅相應縮水,因此地方稅務部門有壓力。
電商征稅難點是C類賣家
“商家是收到了自查通知書,但并不明確是針對電商行業(yè),或者這是稅務部門對于商家的正常稅收檢查行為,只是商家有在線經營業(yè)務,且在經營中可能有偷漏稅的嫌疑。”有業(yè)內人士向商報記者分析稱。
“其實電商征稅是老話題,天貓平臺上的商家?guī)缀醵际羌{稅的。”天貓方面向記者解釋此次的“補稅”傳聞。
中國電商研究中心監(jiān)測稱,京東2014年繳稅金額超過46億元,主要是商品增值稅而非企業(yè)稅。2014年,阿里巴巴納稅額為109億元,平均每天納稅300多萬元。
目前,電商有以下幾種形式,即平臺型B2C電商、入駐平臺的B類賣家和入駐平臺的C類賣家。京東、蘇寧等十余家平臺型B2C電商,其賣家均已工商注冊,并正常納稅。而對于入駐平臺的B類賣家,在入駐平臺時所簽訂的協議中,就有依法納稅的明確規(guī)定。而沒有納入征稅范疇的是C2C平臺上的一些中小賣家、個人網店等。
電商征稅問題一直沒有落實,一大部分原因也正聚集在C2C小賣家身上。作為C2C的小賣家,數量大、分布廣、管理性差,從征稅的成本來說非常高。
此前,也討論過針對電商設立新稅種,但這被業(yè)內認為還并不急需。“目前稅種已經可以涵蓋電商的所有經營環(huán)節(jié),急需的是如何通過法律手段合理征收,降低成本。而且鑒于電商起到的拉動作用,以及為了減少對買賣雙方的影響,可以考慮對電商進行稅收優(yōu)惠。”有律師向記者表示。
從去年10月起,國家加大對小微企業(yè)的稅收支持力度,到今年年底,對月銷售額3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營業(yè)額3萬元以下的營業(yè)稅納稅人,免征營業(yè)稅。在淘寶平臺上,有95%的賣家都被歸入到免征范圍內。目前淘寶平臺上有95%以上的商家其月營業(yè)額在3萬元以下,屬于免征范圍。
繳稅可遏制不誠信刷單
據了解,用刷業(yè)績來炒高自己的網店信用度是一些網店經常做的事,但如果網店也被納入繳稅范圍,這些行為將會被遏制。
目前,一些不知名的小品牌苦于品牌效應和粉絲效應,只能通過刷單營造銷售火爆假象,吸引消費者下單。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分析師姚建芳認為,一旦被嚴格查稅,賣家自己挖的坑必須自己買單,所以嚴格按照要求征稅對打擊刷單是有力武器。
“全部網上經營者繳稅,受影響的是淘寶C類賣家和一些刷單的商家,稅收政策無形中制止了淘寶賣家的刷單行為。”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律師姚小娟表示,電商全員征稅將遏制刷單,但同時也會抬高經營成本,降低線上交易的價格優(yōu)勢。
有業(yè)內人士認為,電商低價雖然使得購買的消費者獲利,從長遠來看則是損害到市場正常競爭秩序的行為,很有可能造成守法納稅經營者被淘汰出局,使得賣假貨者長期霸占市場,劣幣淘汰良幣,最終導致市場秩序失控,這顯然也將最終損害消費者的權益。
征稅是趨勢但得緩一緩
今年1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相關征求意見稿,明確規(guī)定網上交易負有納稅義務。目前,對于多數B2C電商和電商平臺引入的賣家來說,征稅已不是問題,針對此類電商的征稅早就已經實行。大型電商平臺經營的B類賣家,基本上都需要納稅。上個月天貓發(fā)布了商家入駐新規(guī)則,強調商家入駐天貓需是“一般納稅人資質”。
“但對于C2C個人賣家,由于網店利潤本來就低,一旦被列入征稅范疇,只會增加負擔。勢必會將征稅壓力轉移到消費者身上,漲價是短期內的必然舉動,如此一來,網購的價格優(yōu)勢將不再明顯。”姚建芳稱。
“國家稅務總局6日出臺的意見,無疑是對電商征稅問題的一次正面和積極的回應,因此電商征稅不可操之過急。”浙江騰智律師事務所律師麻策稱。
雖然市場的看法是,國稅總局6日發(fā)布的《意見》已經否定了此前部分地方稅務對電商企業(yè)的約談、檢查。但是,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卻表示,“國稅總局的《意見》本意是扶持新業(yè)態(tài),支持電子商務和"互聯網+"商業(yè)模式發(fā)展,但在表述上有些問題。有經營行為就應該依法納稅,稅務部門應該一視同仁,特意將電商等新業(yè)態(tài)拎出來,反而不是依法行政。”
目前,B2B和B2C都是經工商、稅務登記的經營實體,對電商而言不過是變更了經營方式,所以不存在征稅爭議。但對于C2C個人網店,征稅依據充分但征稅難度大。有人建議,今后個人網店可以比照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同時因個人必須通過第三方平臺進行經營,因此第三方交易平臺可以作為代繳義務人。
有消息稱,正在起草的《電子商務法》(草案)對于電子支付、消費者權益保護、糾紛解決機制等電商鏈條上的這些環(huán)節(jié)都會涉及,唯獨頗受關注的電商稅收問題比較復雜,尤其是針對“小微和個人賣家是否強制征稅”有很大爭議,最終“強制征稅”會不會被列入草案還沒有最終定論。
相關新聞:
- 無相關信息
0條評論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