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FAA對亞馬遜亮綠燈 無人機物流獲批
亞馬遜無人機
美國聯(lián)邦航空管理局(FAA)日前表示,該機構已經(jīng)向亞馬遜公司下發(fā)了許可,允許其實驗無人駕駛飛行器,但僅限研發(fā)與員工培訓用途。
美國聯(lián)邦航空管理局周四表示,依照許可要求,亞馬遜的無人機的飛行高度必須限制在400英尺(約122米)高空以內,而且試飛須在白天進行。
試飛無人機須停留在操縱者與觀察員的視線范圍內。操縱無人機的駕駛員必須同時持有私人飛機駕駛許可與最新的健康證。
此外,亞馬遜每月還需向美國聯(lián)邦航空管理局提交有關飛行架次、每班飛行時間、意外發(fā)生的軟硬件故障等信息。
亞馬遜在布局無人機物流方面可謂經(jīng)歷了諸多“坎坷”。
亞馬遜在2013年底首次公開展示了Prime Air服務:一架8旋翼無人機,半小時內可以將一件五磅重的快遞到家。
當時貝佐斯(Bezos)稱,亞馬遜86%的包裹重量都在4磅以下,所以重量不是問題。
不過,當時他已經(jīng)預計到了政策方面的風險,貝佐斯稱,真正能用于商用可能還需要四五年時間,最大的困難可能是搞定FAA。
此后的2014年7月,亞馬遜曾向美國聯(lián)邦航空管理局提出申請,希望獲得用無人機送貨的許可。
就在剛剛過去的2月15日,F(xiàn)AA曾公布關于無人機操作的最新草案。草案規(guī)定:
小型無人機必須在操控者的視線范圍內運行,無人機與操作員之間必須始終保持足夠近的距離,以便操作員在沒有任何設備(視力矯正鏡片除外)協(xié)助的情況下看見無人機。另外,操作員或觀察員不得同時負責一架以上的無人機,所有飛行必須在白天進行。草案將適用于所有重量在25公斤以下的無人機。
另外,無人機必須在FAA登記,禁止其在人群上空飛行。無人機的時速被限制在160公里之內,最高只能在500英尺(約 152 米)海拔高度飛行,飛行時能見度必須超過5公里。
這主要是出于安全考慮,對商業(yè)無人機在攝影、勘察線路、搜救以及監(jiān)控作物等方面的應用進行規(guī)范,同時排除了無人機用于諸如亞馬遜的Prime Air無人機遞送服務這樣的可能性。
2015年初,F(xiàn)AA剛批準8家公司進行無人機商業(yè)飛行,亞馬遜顯然也不在其列。
已經(jīng)獲得FAA批準的公司:Chevron、伯克希爾-哈撒韋旗下的BNSF鐵路公司、State Farm Mutual Automobile Insurance等。
所幸的是,盡管此次FAA對亞馬遜無人機業(yè)務限制還是十分嚴格,不過已經(jīng)算是其無人機布局以來最大的進展了,同時也標志著無人機物流又往前邁進了一步。
除亞馬遜外,包括谷歌,以及UPS、Fedex等快遞業(yè)巨頭,也先后都在無人機物流方面,進行著積極的嘗試、研發(fā)和可行性論證。在巨大的市場前景和商業(yè)利益下,隨著無人機技術的發(fā)展,無人機物流貌似有望得到更進一步的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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